家住青山的葉先生反映,通過中介買了一套二手房,中介卻收取了兩次房屋評估費。
葉先生介紹,今年3月,他通過青山嘉家和房屋中介公司,購買了一套建筑面積為78.77平方米的二手房3月22日,在與中介簽訂購房合同后,中介公司的劉經(jīng)理帶他到銀行辦理房屋估價及房屋貸款手續(xù),收了4060元。3月30日,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(xù)時,中介再次收取1060元,名為“交易評估費”。
前日,在葉先生家里,記者看到了上述兩張收條。
這是否涉嫌兩次收取評估費?對此,中介公司的劉經(jīng)理解釋,由于這套二手房是兩家中介公司共同承擔的房屋交易,是否存在重復收費失誤,還需調(diào)查核實。
后經(jīng)協(xié)商,中介公司退還了葉先生1300元。劉經(jīng)理解釋稱,按多退少補原則,雙方核實后,中介公司進行了退款。